关于编制2021年学校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431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各单位需结合“十四五”规划、本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全面谋划、合理安排,认真完成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和2021—2023年项目预算申报工作。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校级收入预算主要由财政拨款、事业收入(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组成。各部门、各单位需对组织的各类非税收入全面足额编报。(见附件2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度学校财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日常运行费)和专项项目经费三部分。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预算主要按上级部门及校内相关政策规定定额计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含外聘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等;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见附件3

2.公用经费。各系部、各部门按“基数加定额测算”(各部门职工数以人事处9月底数据为准)编制,其中归口专项由职能部门汇总申报。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精神,原则上不得超过2020年基本运行经费。(见附件4

3.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常规性专项经费和重大项目(一次性,50万元以上)专项经费。(见附件78

1)常规性专项经费编制责任部门。(详见附件1

2)重大项目专项经费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纪要确定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预算编制工作事关学校资金投入方向,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各系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集体研究,资金申报要实事求是,要在促进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避免遗漏,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二)保证质量 各系部、各部门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申报的项目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申报理由要充分,项目建设地点须明确,设备参数要符合实际需求,资金测算依据应科学合理,务求高效节俭,务必测准价格或工作量,挤干水分。

(三)突出重点 鉴于疫情对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影响,项目申报及审核确认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学校重大决策精神,优先用于疫情防控、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防止“撒胡椒面”、“铺摊子”。

(四)明确责任 按照“谁申报、谁设定目标、谁负担责任” 的原则,各申报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承担主体责任。

(五)按时申报 各部门应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各种预算表格可从财务处网页“常用下载”中下载。各单位、各部门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完成后,专项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职能部门汇总、初审),报分管校领导审阅。20201120日前报送财务处。报送资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由部门签章后报送(专项项目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时报送所有预算电子文档一份。邮箱:741109521@qq.com,联系人:汤家群、王星宇   联系电话:0551-64400171

上报纸质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稿。逾期未申报的,视同2021年度无相关资金需求。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1022

附件下载:2021年预算表格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