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88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7〕15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2.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和独创性,要查新、查重,不得重复研究。学院优先立项支持安徽特色文化和产学研结合项目。

4.研究团队结构合理,能够完成项目研究,我院人员在团队中占比不低于80%。

三、其他事项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3项,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7项,重大项目申报限额为1项。

2.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word文档,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还需提供查新报告的原件及扫描的电子档。项目申报书需对照《2018年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值对照表》(见附件)填写。还须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省厅科研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上传事宜另行通知。

3.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的重点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8年的1月1日起算。

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项目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

5.项目研究应具备科学、严谨的态度,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6.项目成员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申报期和研究期间,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一律予以撤项,并按照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统一交科研处(1205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统一上报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程汪,0551-64200334,QQ:884279852

附件: 2018年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7年12月7日